南京医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“申请-考核”制工作方案

      根据《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“申请-考核”制实施办法》、《南京医科大学关于2019年博士招生“申请-考核”制工作的通知》的精神和要求,为有效选拔高质量人才,规范博士研究生“申请-考核制”招生选拔程序,特制订本工作方案。


一、组织管理

根据研究生院要求,成立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。

领导小组组长:姜柏生

成员:郑爱明、王锦帆、周业勤、李勇


二、工作流程

(一)资格审查2018年12月15-12月22日

1、成立资格审查小组,成员为:姜柏生、郑爱明、王锦帆、周业勤、李勇

2、组织资格审查评分,并确定入围参加资格考核的名单:学术背景20分、学习成绩和外语水平20分、学术成果40分和综合素质20分,按一定比例(不超过1:5)和择优推荐原则,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的申请者名单,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公示(填写附件2)。


(二)综合考核2018年12月25日-2019年1月5日

1、综合能力考核

(1)形式:开放性,时间5天内完成。

(2)内容:科研思维与科研设计能力考核(满分100分,占总成绩50%):撰写报考导师指定题目的科研设计。由报考导师和所在学系对考生的综合能力考核进行评分。综合能力考核合格线:60分。综合能力考核不合格者,不予录取。

(3)时间:2018年12月28日-2019年1月1日

2019年1月2日下午4:00前,提交科研设计材料至明达楼318。

2、综合笔试

(1)形式:闭卷,时间3小时

(2)内容:满分100分,占总成绩20%。①专业外语测试(占50%):主要考核考生阅读和翻译外文文献的水平;②专业课测试(占50%):根据各学科及老师专业方向确定考试范围,主要考核考生人文医学领域基础理论、专业知识与方法及其应用能力。

(3)时间:2019年1月3日上午8:30-11:30

     地点:南京医科大学江宁校区(地点另行通知)

3、学院网站公示:资格审查评分汇总表、综合笔试和综合能力考核内容和时间安排。


(三)学院组织综合答辩(满分100,占总成绩30%),2019年1月5日之前,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

1、形式:学院组织成立综合答辩专家小组,统一对考生进行考核,答辩专家不少于5位高级职称专家,其中至少3位为学术型博士生导师,专家组对考生逐一考核,考生准备PPT汇报(准备10分钟以内PPT,介绍个人简历、已取得的科研成果以及完成的科研设计),答辩考核每人不少于20分钟。

2、内容:基于考生完成的科研设计等材料,对考生综合能力进一步考核,提出专业问题,要求考生现场作答,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、创新能力、科研潜质、外国语应用能力等。

3、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由同一综合答辩专家小组进行考核。综合答辩全程录音录像,学院留存备查。


(四) 其它

计算综合考核成绩,综合考核总成绩=综合笔试成绩×20%+综合能力考核成绩×50%+综合答辩成绩×30%。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,确定拟录取名单,上报研究生院审批后,在学院官网上公示不少于10天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